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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0904 4位业主与祝科长的沟通记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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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3-4-24 21:20:0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沟通时间:2022年9月1日

地点:莫愁湖街道物管科(409办公室)

早上,贺X、韦X、杜X,秦XX,4个人去了街道物管科,和祝科长沟通了40分钟。
概述如下:
1、达成共识,先成立筹备组。组长大概率是社区许主任。
2、筹备组成立后,街道协调筹备组、物业三方碰头协商提供资料事宜。
3、祝科长表示,物业是独立公司,根据相关法规,提供业主资料,不是物业公司的义务,是开发商的义务
4、物业未来也有可能提供不完全的信息。筹备组仍然需要审核业主资料。
5、小区范围内,目前由物业使用、产权属于万达的房子,万达同样作为业主有相应投票权
6、若筹备组成立90天后,仍没有完成筹备工作,则筹备组解散,此时组织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的申请仍然有效,只需重新发起筹备组报名、重新成立筹备组即可。

要点:
1、筹备组成立在即,我们要认真讨论一下名单问题,防止出现参加了筹备组,但届时没有时间,造成碰头会开不起来,推进过慢的问题。清册要不到,则需要我们认真完成扫楼;清册即便要到,也不一定完整和正确,还需要核对,工作量是非常大的
2、筹备组成立后,“发函给街道要求街道勒令物业提供资料”这句话是错误的。了解到,目前万象美物业仍然是和开发商签的合同,而不是我们想象的和某些莫须有的业主代表。而有法律义务提供资料的是开发商
总之情况是:开发商有义务提供资料;开发商掌握的资料不全;物业掌握了详细了资料;开发商是物业的甲方。
综上,未来应建议街道协调四方,而不是三方协调,四方分别是:筹备组、街道/社区、物业、开发商
如果采用法律程序,那么是:1)要么筹备组发函给街道;2)要么筹备组发函给开发商(不是物业)。
这一点请王律帮忙和专业律师核实一下。
3、建议筹备组成立后,视祝科长协调力度,决定是否启动第二阶段(投诉)第三阶段(发函)的措施。
4、为了更好地协调物业,建议从现在开始,避免直接提出更换物业。本身业委会也不是为了更换物业而选出来的。建议我们自己先注意这方面的说法;另外,在各个微信群里,也要控制一下舆论(特别是几个之前的大群,里面有物业在的),如果有个别激进业主,可以采用一对一沟通的方式,讲究策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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